最近新聞上流傳著一位相當優秀的高中生,她是個女生,她是個資訊人才,也是個攝影愛好者,她之所以會上報,是她不但愛好攝影,還將這項愛好推展到更高的境界。她這樣的表現讓我這個同樣身為資訊相關人員,加上攝影愛好者,有相當大的感觸。
我個人於2006年由研究所畢業,同年年底開始進入職場工作,隔年五月用自己的薪水買了自己的單眼相機,開始真正在攝影的領域裡打滾。同好們都知道,這是個花錢的興趣,鏡頭動不動就是上萬,機身雖然漸漸有入門款式出現,但中毒深的人絕對會往中階、高階機身去買,而機身貴就算了,淘汰速度漸漸開始接近個人電腦的現像。而這位女孩,她從國中開始,就拿著數位相機,一開始也許還不是單眼,一路拍到高三,前後五年,拍了二十萬張,換了五台相機(新聞上看到她最近的行頭應該是CANON 40D,鏡頭不明),花了上百萬。更可怕的是,這百來萬的投資,是她自己賺的!
雖然很多理財專家說盡快賺到自己的一百萬很重要,因為靠著這一百萬,穩定的投資,就可以累積相當可觀的財富。可是如果有她這樣的能力,我倒是覺得我如果在高三就可以賺到一百萬,我很願意這樣花,花在自己有興趣、認為有意義的事情上。
另外,雖然說每個人的能力不同,雖然我跟她走的路很像,但我沒有成為她那樣的人,她高三而己,學校以外的經歷豐富,學有專精,也考了不少證照,這些都是我沒有的。國、高中唸的都是昇學學校的我,很自然的想到,別人能,為什麼我不能?也許我真的不能,也許我只是不想。她作的這些事,仔細想想,我就算明知我我作得到,我似乎也不是會去作這些事的人。我甚至都不會很努力的賺錢,唸書明明都會,也不會努力去學更深入的東西,除了有興趣。拍照就算我拍的很優,我也只會記錄我自己的人生,我也不會想要用我的作品去改變什麼人的看法。我想這就是人格上關鍵性的不同吧。
雖然我自己不會去作這些事,但我覺得她有這樣的能力是好事,她願意去作這樣的事,也是好事,所以我相當支持她。只可惜也許沒那麼容易認識她,否則也許有機會跟她交流一下,應該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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