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攝影的本質!?(二)

承 攝影的本質!?(一)

在我進入研究所之後,因為週遭朋友的影響之下,我買了第一台相機,當時買這台相機的主要目的,就是到處拍,留下生活的記錄,出遊的記錄,白目的記錄。(還有朋友每天會在自己的日記中留下一張「床的記錄」,他說那是唯一可以證明他活了一天的畫面…0rz)另外就是當時開車往來家中與學校,帶著相機,也是以備萬一發生事故時,可以拿出來用。

我的第一台相機是CANON A540,選擇它是因為我拍照時不想完全的交給相機,這跟個性有關,我喜歡追根究底,不喜歡「反正能拍就行了」(雖然當時什麼都不懂)。而這台相機就是包含了較高階的相機上所擁有的 P(Programing)模式、AV(光圈優先)、SV(快門優先)及M(手動)等模式。看到這邊,有概念的朋友應該就會知道,會這樣的人,往往只有個驅動的導火線、一個購買的衝動,就會往更高階的器材前進。

隨著身邊幾個玩相機的朋友,在有了收入後,都進入了DSLR(Digital Single Lens Reflect,數位單眼相機)的世界,我買單眼的導火線就這樣布下。接著在一位老朋友突然告知,他即將結婚的消息,就成了引爆這一切的火苗。為了想要在這場婚禮上幫他拍到美美的照片,我決定買一台單眼來取代我手上的小DC,經過短期快速的研究,我就買了下去(這是許多因衝動而踏入這個世界的朋友所犯的錯)。雖然我並沒有買到不喜歡的相機,我目前仍然覺得它是符合我需求的相機(包括價格及功能),但是有許多功能,我是不懂的,是在買到手後,才了解的。甚至有些功能因為規格上沒寫,我也沒想過相機上有沒有這個功能對我有沒有影響,是看到了,才知道有這個東西。這樣的情況,如果在買了之後,才發現有一樣功能,你很喜歡,或者你有需要,可是別人的相機有,你沒有,肯定是一整個奇蒙子不好(目前為止我的都有,所以我覺得它不錯)。

進入了單眼世界後,對我而言,有兩大問題,一個是操作不當,另一個是「錢井深」。首先操作不當,最主要的就是單眼可調整的項目比DC多,性能比DC強悍,所以當你跟我一樣不愛用Auto,又不懂得設定的人,就會發現,它強悍的性能會把缺點曝露無疑。所以我剛開始使用單眼拍照時,很多照片比DC拍的還糟。害我第一次帶單眼跟人家出遊時只能依懶Auto。

至於另一點,錢井深,就要綜合下一項目一起說明,所以就留到下回。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有感而發:說真的比作容易

這是有感而發,純粹是遇到了,也不完全算是責怪某人,因為反觀自己,也難免如此。只是看到別人,想想自己,覺得也許自己可以多注意,讓自己表現更好而已。

當自己發現別人的缺點時,除了批評,更應該提醒自己,在相同的情況不要犯相同的錯。當覺得人家在某些情況下對事省的處理不好時,想想自己,在相同的情況下,能處理的更嗎?想想,有更完全的方法嗎?因為人往往能看到別人的缺點,卻沒辦法看見自己的缺點,更常常寬以侓己,嚴以待人。

20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

原來狼神在下愛吃義大利菜是有原因的

狼神我呢,不知道為什麼?身為台灣人,可是很多中國人的美食,我並不是很愛吃,可是義大利菜卻很合我的口味,之前去歐洲時,瑞士的食物我沒特別的感覺,法國的海鮮我不愛,義大利菜道道吃到盤底朝天,完全沒有什麼口味不合的問題。連狼神的媽都覺得「你倒底是台灣人還是義大利人?」

後來在旅程中,其實導遊有提到,只是沒特別的聯想,最近看到網路上有一則新聞,我才想起來。這則新聞是說羅馬的建國傳說中提到的一個地方似乎被考古學家找到了,而這個傳說是說羅馬的建國者是一對被狼養大的雙胞胎。詳情參考下文,此文節錄自WIKI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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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穆盧斯(Romulus,約前771年出生[1],約前717年逝世)和瑞摩斯(Remus,約前771年出生,約前753年逝世)是羅馬神話中羅馬市的奠基人。在羅馬神話中他們是一對雙生子。他們的母親是女祭司雷亞·西爾維亞,他們的父親是戰神瑪爾斯。按照普魯塔克和蒂托·李維等的傳統羅馬歷史記載羅穆盧斯是羅馬王政時代的首位國王。

羅穆盧斯和瑞摩斯的祖父努米特及其兄弟阿穆利烏斯是從特洛伊逃出來的人的後代。他們的父親死後努米特成為阿爾巴隆加的國王,而阿穆利烏斯則獲得了王家寶藏,其中包括埃涅阿斯帶來的特洛伊的金子。

由於阿穆利烏斯擁有寶藏,因此他的權力也更大。最後他將努米特推翻,自己篡位為國王。但是他怕努米特的女兒雷亞·西爾維亞會生出孩子來有朝一日推翻他,因此他逼迫雷亞·西爾維亞成為一個維斯塔貞女。維斯塔貞女是維斯塔的女祭司,她們必須是處女,而且發誓不與男人發生關係。

一天晚上,戰神瑪爾斯來到西爾維亞所在的維斯塔廟裡強姦了她。一種說法是瑪爾斯化成狼強姦了西爾維亞。西爾維亞生下了兩個異常健壯和美麗的雙胞胎男孩:羅穆盧斯和瑞摩斯。阿穆利烏斯因此非常生氣,他下令將西爾維亞活埋(這是對違反了其誓言的維斯塔貞女的處罰),將雙胞胎拋棄到郊外。另一種說法是阿穆利烏斯下令將西爾維亞和她產的雙胞胎一起丟入台伯河。

被派去殺羅穆盧斯和瑞摩斯的僕人不願殺這弟兄倆,因此將他們的搖籃放在台伯河畔。河漲水時穩穩地將搖籃帶走了。
在奥斯蒂亚发现的一座神坛,上面显示着罗穆卢斯和瑞摩斯被发现的过程。今天这个神坛保存在玛西摩宫
在奧斯蒂亞發現的一座神壇,上面顯示著羅穆盧斯和瑞摩斯被發現的過程。今天這個神壇保存在瑪西摩宮

台伯河的河神保護羅穆盧斯和瑞摩斯,最後將他們的搖籃引導到維拉布魯姆沼澤的一顆榕樹下,因此在羅馬榕樹擁有很高的象徵性意義。隨後河神將雙胞胎帶到帕拉蒂尼山上,在一顆榕樹下一條母狼飼養了兄弟倆。還有一隻啄木鳥餵他們吃。狼和啄木鳥均是瑪爾斯的聖獸。由於拉丁語中狼(Lupa)還有妓女或者狼神的女祭司的意思,因此也有人認為實際上所謂的狼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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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傳說得知,羅馬人的起源跟狼有相當的關係,而現今的義大利基本上就是發源自當年的羅馬。所以我跟他們會合得來大概也可想而知。另外羅馬跟基督教之間的問題,似乎也牽扯進了狼,進而造成世界上的人類,普遍的憎恨狼,所以我跟基督教甚至他老爸的天主教一向合不來,但這方面的詳情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測試工作並不好作啊~

雖然我個人不是專職的測試人員,不過身為軟體工程師,至少自己寫的程式自己要測過吧。加上自己這個小組,在把新版的程式交給真正的測試部門之前,總是要整個測一下,以免一出去就問題百出。不過也因為這樣,我們的測試實際上並沒有很嚴謹,都是一般已經懂得操作的人會作的動作而已。

那到測試部門當然就不一樣了,他們模擬一般使用者,甚至是對資訊產品不是很了解的人,死命的操。目的當然是希望找出應該要處理但我們沒想到的狀況,因此我自己在測試時,有時也會多想想,別人可能會怎麼用?怎麼測之類的。可是問題就會發了,像是我們因為不是專職的測試人員,往往只是隨手測測,想到什麼測什麼,以前學校學的什麼黑箱、白箱測試都丟在一旁。甚至連基本的測試項目該包含什麼都沒有…老實說,這樣測起來,常常是丟三落四的。

另外測著測著,也想起以前學校老師說的,如果測試人員死命的找到BUG,那工作永遠作不完,每次修改BUG也都有產生新BUG的可能。但是如果都找不出BUG,萬一產品到了客戶手上又被發現BUG時,真的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題外話,黃河本來不是一直都不清了嗎?)

所以每找找到BUG時,他們必需列出清單,然後交給我們修改,我們修改後,再交給他們。而他們就必需「重頭到尾」完全的重測,以免修改程式的過程中有新的問題產生,就這樣一直到產品到可以量產的狀況為止。在這樣的循環中,我們研發人員,還會想東想西,看東看西,找解決的辦法,也許比較頭大,可是內容比較豐富,而測試人員,則是必需要不停重覆相同的動作,也許不用太花精神思考怎麼辦?但是卻是相同枯燥又不容鬆懈的工作,所以我說,這工作並不好作啊。

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updatedd

updatedd!?這是什麼東西?這是我最近摸到的一個程式。如果曾經用自己私人的電腦架過站的人,可能就會有相關的經驗,如果只是用網路上的免費空間,或是像現在流行的Blog,就應該不過遇到這個情況。這個問題就是–想要架站,可是沒有固定IP怎麼辦?

想要架設一個網站,不外乎就是希望可以讓別人或自己,可以透過網路連到這個網站。對網路有概念的人應該就會知道,要透過網路連到某個網站必需要知道這個網站的IP。有人可能會說,不用啊,我連YAHOO也從來都不知道它的IP,我只有用tw.yahoo.com就可以了。實際上呢,這個說法已經接觸到這篇文章的核心了,不過突然說明,太過唐突,就讓我慢慢的說明吧。

實際上,在茫茫網海之中,用來找到某一部特定的電腦的工具,是IP。正確的來說,是叫作Internet Protocol的通訊協定,而我們常常簡稱為IP的,則是這個協定中使用來分辨不同電腦的位址,正確的名稱為IP Address。由於這個位址是一串數字,不容易記憶,所以有人想出了解決方法,稱為Domain Name,也就是剛才提到的"tw.yahoo.com"這種東西。

如果有自己設定windows上的網路設定的人,就會知道,裡面有個叫DNS的東西,那就是Domain Name Server。當你把"tw.yahoo.com"打進IE的網址列時,IE會先去問這個DNS,看看"tw.yahoo.com"對應的IP是多少,然後才用IP連到yahoo去,所以實際上網路使用的還是IP。
(如果不相信,可以試一下,把網路設定中的DNS清空,網路還是可以用,只是用"tw.yahoo.com"就連不上了。)

回到重點,如果你要架站,可是沒有固定IP,會有什麼問題呢?就是別人(或你自己)想要連上這個網站時,不知道要用哪一個IP。那如果用DNS呢?那也一樣,因為DNS也不知道現在你的電腦用的是哪一個IP。所以其實也沒什麼辦法,只能在每一次換IP時就要通知大家一下,告訴使用者說,我現在用的IP是多少。不過實際上這麼作的話,問題很大吧,三不五時要通知一下,應該也不會讓人想用這個網站吧。(如果只有自己用,也不怕麻煩,那也OK)

所以後來就有解決的方案產生了,這個方案稱為Dynamic DNS(DDNS),也就是網路上有人提供這樣的服務(付費、免費都有),他們提供你申請Domain Name,並讓你把它指定給某個IP,到目前為止都跟一般的方式一樣。除此之外,他們會提供一個小程式,這個程式會定期的把你目前的IP回報到這個提供服務的網站,他們就會把你申請的Domain Name改指定到新的IP上,如此一來,別人就可以用同一個Domain Name連進你的網站。(註1)

最後,我現在摸的這個updatedd,就是一個在linux上使用的DDNS的軟體,而且它還可以支援將近十家的Dynamic DNS的服務。所以即使你有多個DDNS的帳號分散在不同服務網站上,也不需要為了每個帳號都裝個別的IP更新軟體。

註1:實際上效果不是立即的,所以還是會有一小段時間會連不到,這是DNS運作上的問題。網路上有許多DNS,要讓所有的DNS都把這個Domain Name指向新的IP是需要一點時間的。

攝影的本質!?(一)

好像自從原本很高貴的專業攝影器材–單眼相機漸漸的普及,攝影相關論壇也如雨後春荀般的冒出來後,這個問題常常會被拿出來討論。不過在下第一次看見類似這樣的討論標題時,身為理工出身狼神,直覺得的反應就是–啊不就是光線經過透鏡後成像在底片或感光元件上嗎?但想想,這些專業的網站,怎麼會為了這種小學就教過的事(雖然我也忘了細節了)而大肆討論呢?一定有更深奧原理在其中!可是點進去一看…

原來,攝影人對這個所謂的本質,重視的不是相機如何拍下照片,而是攝影師是如何去運用相機拍出好的作品。這其中所謂的如何運用相機,多半不在於討論技巧,而是攝影者該有的心態。通常會發起這樣的討論的人,都是對攝影已經略有研究但卻開始迷失,或者是已經有所成就,但對目前因器材日益普及而大量增加的攝影人口的行為、心態有所感觸。

一開始看了這樣的文章,我沒有很明顯的想法,因為當時,開始接觸相機,真的是因為數位相機開始普及,而且比起以前的傻瓜相機還要方便,因為不需要底片,加上身為資訊工程出身的我,操作電腦可以說是家常便飯,所以處理相片,完全不需要假借他人之手。在這種情況下,看著同學、朋友們手上的相機,隨時可以記錄下出遊的畫面、生活中的個種事物。因此我也買了一台數位相機(Digital Camera, DC),就這樣,我也開始拍照,但由於接觸時的起因,我拍照時並沒有想什麼,只是想把眼前的事物記錄下來而已,所以我沒有去思考過什麼叫攝影的本質。

下回待續…

20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原來悠遊卡可以幫別人刷喔!?

來台北一年了,在台北,交通真的是能搭捷運的話最方便了,所以基本上為了不用找停車位,我的交通工具就是大眾運輸工具。因為我本來是隨身攜帶悠遊卡,不過後來我為了儲值的便利性,外加需要一張信用卡,所以我就辦了悠遊聯名卡。當然集合了這兩個功能的卡,當然就是「常駐」在我的皮夾裡。

說到這邊好像跟主題都沒什麼關係…重點來了,有時有朋友從中部上來找我時,搭公車必需要準備零錢,搭捷運必需要買單程票。這也就罷了,有時同行的台北朋友,忘了帶悠遊卡,可是又因為平常都有卡,並不會特別的去記得帶零錢時,就會有些麻煩了。基本上捷運是比較沒有問題的,因為有售票機、有兌鈔機、有服務台,可是在公車上,大家都沒零錢時該怎麼辦?通常就只能闊氣的把紙鈔丟進去…運氣好一點的,可能會有其它乘客仗義相助。

其實啊,情況是不用這麼尷尬的,不過我這個外來客,也是最近才知道。前幾天我照著一般下班回家,在公車站等車,在我上了車,朝剩下的空位放下我沉重的身軀。接著有兩位小姐上了車(老實說,我本來只知道有人上了車,並不知道是「兩位」「小姐」),就在這時,我聽到其中一位問了司機先生:「我可以幫她刷嗎?」,這時,我心裡在想「怎麼會有人問這麼白痴的問題?當然是…」,「可以啊」司機毫不考慮的回答。我當時傻眼了…還好我只是默默的聽著這些對話,並沒有作出任何的反應。接著就看著這位小姐先是刷了一次卡,然後司機先生按了一個鍵,最後她又刷了第二次,就這樣,兩位小姐用一張卡就搭了車。

後來想想,如果是一段票的公車,這樣的作法似乎沒什麼問題,不行才令人覺得奇怪。可是如果是兩段以上的呢?(台北我只知道有兩段,有超過的嗎?)(註1)這樣的作法似乎會讓段數的計算產生困擾,雖然說在硬體上沒有限制的話,是也作得到。

註1:在中部也有類似悠遊卡的產品,它稱作「e卡通」,表示一卡就可以通,目前它通行於中部幾個縣市。由於中部許多客運都會進入台中,所以這些客運都有使用,因此,e卡通,可以搭車到南投、彰化(也許還有,但我個人知道的就這些)。可是這個範圍太大,所以車資不是一段、兩段這樣就能解決的,而e卡通採用的解決方法是–上車刷卡、下車也刷卡,用這個方法來判斷該卜多少車資。這樣的話,如果要支援「幫別人付費」這個功能可能就有些困難了。

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可憐狼

昨天晚上,無意見轉到DISCOVERY頻道時,正好在播一個介紹各種被視為邪惡的動物的節目。狼很理所當然的,是被介紹的主角之一,不過目前所有的資料都指向這件事只是個可憐的誤會…

首先說明一下,目前動物學的研究,健康的狼,在正常情況下是會遠離人類的。所以一般而言不會有攻擊人的行為。其次也有研究指出,狼喜歡野生的獵物大於圈養的家畜。

可是為什麼會有關於狼的不良傳說呢?這點我很難過,一方面居然是因為基督教,另一方面是我忘了詳情…0rz。加上基督教的盛行,所以這種觀念深植人心,加上狂犬病,在當時,狂犬病是無藥可醫,而且會清醒且痛苦的死去,這樣的情況,讓人更是覺得牠的可怕。另外,會認為狼會攻擊家畜的原因,目前主要認為是因為人類獵殺了過多的野生動物,使狼沒有足夠的食物,因此只好對家畜下手。

就因為這些因素,我那些團結、階級分明、適應力強的可愛狼群們,就這樣被人類大量的獵殺,因此,我雖然知道這不是耶蘇的錯,但是不要叫我信你的教,你的教已經被現存在世界上的人類給操弄了,不再是你的宗教了,我只相信我的的宗教,信「我」者得永生!

20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開箱照–NIKKOR 50mm F/1.8 + 外套

今天早上,一個美好的星期天,由於昨晚準時的上床睡覺,
所以今天很正常的在八點半左右就起床了(包含在床上打滾不肯起床的時間…),
就在我離開溫暖的被窩,穿上取代棉被的衣服,打完例行性的噴涕並擦掉它…
接著準備離開房間去刷牙洗臉時。伴隨的房門的開啟…

嗯?這是什麼東西?


今天既不是聖誕節,也不是我的生日…還有可能是什麼奇怪的日子,會有人送我東西嗎?
看看袋子,一個是SIGMA的,一個是BALENO的,看看SIGMA的袋子上,印的是10-20mm F4-5.6 EX DC HSM,該不會有人知道我想要一個超廣角吧?不過也很像只是袋子上的廣告,還是看看袋子裡的東西比較實在。

先看看SIGMA的,真的是鏡頭嗎?

喔!金色的NIKKOR的盒子,原來是我也有需要的人像兼標準定焦鏡 50mm F1.8 D,然後還外帶一本免費的雜誌。

既然SIGMA的真的是鏡頭,那班尼路的,應該是衣服囉。

還真的耶,正好是我有點缺的外套,目前手上的外套都是老古董了,而且多半不合身,這件不知道如何?試穿後覺得ok,是我的Size。


那接下來重點就是這個鏡頭啦,雖然價格不高,不過聽說還算物超所值的。
真是令人期待啊!從袋子中拿出來的包括一本攝影界前輩不惜成本自費印製、「免費」發行的雜誌,還有鏡頭一顆。


盒子打開後,除了說明書、保證書之外,就是這個顆鏡頭了。


嗯?怎麼拿出來時,除了鏡頭還多了一盒東西?原來是保護鏡啊,什麼?有人說「怎麼不是B+W的?」別要求太多嘛,反正是人家放在我房門口的,而且鏡頭也不貴,光保護鏡都用那麼貴的,就不知道是誰保護誰了…(註1)


仔細看看鏡頭,嗯…果然是顆「平價」的鏡頭,接環的蓋子只是一個塑膠蓋靠著摩擦力蓋上去而已,也沒有顯示窗。不過這都還好,重點是它的表現。


有了這個鏡頭,我終於可以看到光圈的動作了,之前的TAMRON A18因為沒有光圈環,所以看不到。
首先,這是F/22:

這是F/5.6

這是還沒有機會見識到的F/1.8


裝上保護鏡之後我才發現…
居然是這種情況,一時爽度大減…(鏡頭是MIC,反而是保護鏡是MIJ)



拍到現在差不多該是組合的時候了,可是這樣就沒有辦法拍合體了…
所以只好請出我的小DC,來負責這個部份。第一次我的機身裝上了自家的鏡頭,旁邊那個就是剛剛負責拍攝的大哥–TAMRON A18。


接下來照理說,就是實拍了,可是今天天公不作美,外天陰陰的,還飄著小雨,所以我就在房間裡找先東西拍了,首先登場的是大哥,大哥是MIJ的喔!


接下來試試所謂大光圈的「淺景深」吧!模特兒是我的IBM滑鼠跟大哥A18。(我果然是菜鳥,事後才想到,幾乎是最短對焦距離下,景深本來就淺了,效果並不明顯。)
這張是 F/1.8 的景深

這是 F/3.3

這是 F/5.6

最後是 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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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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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模仿mobile 01的開箱文就這樣啦,
為了有可能會來我的站的朋友們不是攝影愛好者,可能沒見識過mobile 01式的開箱文,會問我到底是誰送的禮,所以我還是解釋一下啦。

這些東西是昨天(11/10)去買的,衣服還碰到班尼路在打折,這件已經是特價,原價26xx,我才買990…(當初有買的人知道了不知道會不會瘋掉?)而且還有一次買三件打對折。不過我沒找到其它喜歡的,所以就沒有買到三件,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特價品還會以特價的價格再打對折?

鏡頭當然是相機店買的,我買的價格鏡頭才3600,加上它的成像相當不錯(當然也許對要求非常高的人而言,它當然比不上鏡皇啦,可是如果拿人像鏡皇的85mm F1.4的價位,可以買八顆這個鏡頭…),所以小地方就算了吧,也因此保護鏡我覺得不需要買到B+W的(要價800,足足有鏡頭價格的22.22%)。
另外,C家的使用者都怕買到移焦的鏡頭,不過我不了解這個問題是鏡頭的問題還是機身的問題?又或者是兩者搭配的問題?如果是單一方面的問題,似乎CANON應該要想辦法解決,而不是讓使用者只能靠運氣跟測試來選擇鏡頭。而N家似乎沒聽說這個問題,不過買的時候,店家既然提起了,就測一下吧,大光圈的鏡頭測起來效果真是明顯…

就我的眼睛而言,這個鏡頭對焦ok,沒有什麼移焦的問題。

對了,補上一張,這張本來是在試景深,不過後來發現,連日光燈打在有刻花的床頭上,都會出現散景…這真是原來的A18不容易出現的畫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