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事務所為了便民,提供了一些額外的服務。像是可以提前辦理登記,然後要求日期寫在三天內。或是事先申請假日辦理登記。
因為我人在台北,婚事、戶籍都在南投,又沒辦法提前回來登記,所以我們決定事後再登記。只是沒想到老婆還是在意農民曆的忌諱,所以也沒辦法在7/8或7/9登記。而我們又在7/10清晨就要出發渡蜜月了,所以只好在蜜月結束後再行登記了。
由於回到家已經是7/17日半夜,所以原訂7/18登記的。可是實際上7/18又被賴床(太晚睡)、送伴手禮等行程耽誤了,所以又延後至19號(還好老婆沒要求要再查證農民曆XD)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到雙方任一方戶籍所在地之戶證事務所辦理。需要準備的文件有:
- 雙方的戶口名簿
- 雙方的身份證
- 2吋照片(換發身份證時,如果要換照片的話,需要用的,所以也需要符合身份證照片的要求。)
- 結婚書約
- 現金(換發身份證50×2,戶口名簿30,如果有申請結婚證書的話100)
我們南投縣草屯鎮戶政事務所的處理狀況是這樣的(跟網路上查到的不完全一樣):
- 結婚書約:比較喜歡官方版的書約,不太愛婚紗公司送的那種。而且版本跟我從內政部抓到的也有些許不同。所以可以考慮直接去戶政事務所拿。
- 書約上需要兩位證人簽名,他們不停的跟我們確認是不是他們本人簽的?
- 戶口名簿:老婆的戶籍有移來跟我一起,所以老婆由原戶籍遷出,這部份只有修改(劃掉,註明遷出),所以應該沒有收費。我的可能因為稱謂有換,所以換發新的,收費30。
- 身份證換新,一人收費50。(老婆居然問我,為什麼我的役別有資料,她的沒有?@@)
- 結婚證書:網路上有查到有些地方是預設就會發,我們這邊是要申請才會發。我事先有填申請書,不過他們說不用。因為他們只要電腦上處理一下,就可以印出來。收費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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